(一)药源性精神症状(即矛盾反应)1、 主要表现 (1)过度镇静 多由于一次服药量过大、几种镇静作用的药物联合应用,或对老年、体弱病人剂量调节不当所致。病从表现睡眠过多、难以醒转、软弱无力等。 (2)情绪抑郁 多数抗精神病药物可引起抑郁状态。其中以氟哌啶醇、氯丙嗪、利血平等较为多见。 (3)焦虑激越 应用抗精神病药治疗初期,病人可出现失眠、多梦、易激惹、焦虑及心神不定等症状,多发生于具有焦虑素质的人。其中以氟哌啶醇、奋乃静、维思通等较为常见。 (4)紧张症状群 往往先有锥体外系症状、肌张力增高,随即表现缄默、呆滞、直至木僵,可出现吞咽困难。常与药物剂量过大(包括注射长效剂)有关,老年病人特别易发。 (5)谵妄错乱 抗精神病药及抗胆碱类药均能引起。 (6)加重原有精神症状。2、处理措施 (1)根据病史、症状特点、病人的反应等,详加鉴别,必要时停药观察。 (2)出现明显药源性精神症状时,应采取措施促进排泄,足量输液,给予维生素B、C等治疗。 (3)采用心理治疗,进行安慰、解释。 (4)症状治疗 抑郁状态:经一般处理无效时,可给予抗抑郁剂,如SSRI类左洛复、帕罗西汀、艾司西酞普兰等、SNRI类的度洛西汀。 紧张症状群:给予金刚烷胺100mg,2次/日。意识障碍,应注意除外合并症。抗胆碱类药物引起者,可用0.1%毒扁豆碱0.5-1ml,肌注,可每小时重复应用,至症状改善。(二)急性锥体外系症状1、主要表现 (1)震颤麻痹综合征 一般在治疗早期多见。主要表现有:假面具面容、静止性震颤、静止性震颤、肌张力增高、运动减少、动作笨拙、小步态及流涎等,严重时可影响吞咽动作。 (2)静坐不能 多发生于用药早期。表现为不能静坐、不能静立、坐卧不宁、来回踱步,重者可伴有烦躁、焦虑,甚至加重原有精神症状。 (3)急性隆肌张力障碍 通常在服药48小时内发生,以青少年为多见。表现为面、舌、颈部的大幅怪异动作,痉挛性斜颈、动眼危象(眼球上窜)、角弓反张、扭转痉挛等。2、处理措施 (1)注意鉴别,必要时减用抗精神病药物或加用对抗药(如安坦)来治疗观察。 (2)采用抗震颤麻痹综合征药治疗 ①安坦 2mg,3次/日。②海俄辛 0.3mg,肌注,2次/日。③苯甲托品 1mg,3次/日。④金刚烷胺 100mg,2次/日。(三)迟发性运动障碍(TD)1、主要表现 此症状多在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后出现。典型的表现为颊肌、舌肌及咀嚼肌的不自主运动,产生吸吮、咂嘴、弄舌等动作,称为"口一舌一颊"三联症。2、处理措施 (1)停药或换药 迟发性运动障碍一旦出现,应及时停药。对仍需应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病人可改用锥体外系反 应较轻的药治疗,如氯氮平、甲硫达嗪等。 (2)药物治疗 可试用:①利血平,0。25-1mg,3次/日。②碳酸锂,0.25-0.5g,3次/日。③氟哌啶醇,4-6mg,2次/日。④异丙嗪,25~50mg,3次/日。⑤安定,5mg,3次/日。⑥毒扁豆碱,1mg,肌注或静注。 (3)预防 避免长期大剂量用药。长期服药的病人,可采取间歇给药法,防止骤停抗精神病药物,并合理使用抗巴金森症药。对中老年及伴有脑器质性疾病患者,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北京回龙观医院梁伟业>(四)药源性癫痫1、主要表现 多数抗精神病药可引起癫痫样发作。有以下四种类型:①大发作;②局限性发作;③癫痫持续状态;④阈下发作(脑电图异常)。2、处理措施 (1)对抗精神病药物敏感的病人,宜选用致抽搐作用较弱的药,加药不宜过快,对原已服抗癫痫药的病人还可适当增加抗癫痫药的剂量。 (2)抗精神病药物所致癫痫,若发作频数很少,一般不必停药,但要合并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0.1g,3次/日,丙戊酸钠,0.2g,3次/日。 (3)发作较重、次数较多的病人,应及时停药或换药,急性期按癫痫治疗原则处理。(五)自主神经系统失调1、主要表现:由于许多抗精神病药物有抗肾上腺素能作用,抗胆碱能作用或刺激肾上腺素能作用,因此可出现多种自主神经系统副反应。具体表现有: (1)消化系统症状 口干、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等。 (2)眼部症状 视力模糊、青光眼。 (3)泌尿生殖系统症状 尿潴留、性功能障碍。 (4)心血管系统症状 体位性低血压、心律紊乱、心肌损害。 (5)排汗减少、降温及鼻塞等。2、处理措施 (1)减药、停药或换药处理。 (2)对症治疗 口干:少量饮水,常漱口,或咀嚼泡泡糖等。 便秘:多活动,多吃含纤维的食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抗胆碱能药,必要时使用缓泻剂。 麻痹性肠梗阻:禁食,胃肠减压,肛门排气,高压灌肠。应用肠蠕动剂,如新斯的明,0.5-1mg,肌注,2次/日。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密切观察并发症。 视力模糊:必要时可用缩瞳剂点眼。 青光眼:立即停药,眼科会诊。 尿潴留:轻者膀胱按摩或热敷促排,重者需导尿,也可用针灸穴位刺激。 体位性低血压:应取平卧位,头低位。若不能恢复,应用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等使a受体兴奋的升压药。要告知病人,在服药期间,起床或站立时动作要缓和,出现头昏、眼黑,立即坐下。不能用肾上腺素,因为这时a-受体被抑制,b-受体兴奋,使血管扩张,血压更低。 心律失常:按心律失常处理,轻者用心得安10-20mg,3次/日。普鲁卡因酰胺用于室性早搏,0.5g,3次/日。出现阵发性心动过速,及时停药。酚噻嗪类药引起的房性心动过速,用西地兰0.4mg溶于25%葡萄糖液20ml内,缓慢静注。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用利多卡因50~l00mg加入25%葡萄糖20ml内,静脉缓注。 心肌损害:密切观察心电图改变,必要时停药,给予维生素B1、氯化钾、能量合剂等。(六)恶性症状群1、主要表现 (1)出现表情淡漠、少动,缄默类似木僵,或出现兴奋躁动。 (2)不明原因的发热,连续12小时热度在38℃以上,高热时可伴谵妄错乱。 (3)锥体外系症状,如肌强直、运动不能、震颤、吞咽困难、动眼危象等。 (4)自主神经症状,如颜面潮红,心动过速、大汗淋漓、流涎、皮脂溢出、排尿困难及迅速的褥疮等神经营养障碍。 (5)严重者有意识障碍、周围循环衰竭、脱水和营养失调,不及时处理可致死亡。2、处理措施 (1)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物。 (2)高热时宜采取物理降温,同时也可使解热剂。 (3)补液先输盐类液体,后补糖类液体。 (4)适当使用抗震颤麻痹综合征药物,以改善锥体外系 (5)控制或预防感染。 (6)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改善应激功能。(七)消化系统症状1、主要表现 (1)胃肠道反应 口干、口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部饱胀感、腹泻、便秘及肠麻痹等。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可以自行消失,若持续存在,应考虑其他疾病。 (2)可引起药源性肝功能损害。2、处理措施 (1)中毒性肝损害应立即停药。经常查肝功能。过敏性肝损害可先减药。 (2)应用肝乐、肝泰乐等解毒保肝药物。 (3)补给葡萄糖、高蛋白饮食、维生素类。 (4)应用辅酶A及三磷酸腺苷及对症处理。 (5)有明显过敏或重症肝炎者,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八)血液系统副反应1、主要表现 (1)血小板减少症 甲硫达嗪、三氟拉嗪等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血小板减少症,而引起皮肤、粘膜、胃肠道出血。检查可见血小板减少(<50 x 1000000000/L),出血时间延长,血块收缩不良。 (2)再生障碍性贫血 在大剂量、长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出现再障,要考虑此因素。 (3)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 许多抗精神病药物都可引起白细胞减少,一般预后良好。但也有引起急性粒细胞缺乏疸的,以氯氮平为常见。临床表现为发热、咽喉炎、淋巴结肿大等防御机能减弱症状。一般病程较短,可能为变态一免疫反应所致,严重者可因并发症而死亡。<北京回龙观医院梁伟业> (4)有些药物还可引起血液凝固性增加,易发生血管栓塞性疾患。2、处理措施 (1)血小板减少 ①适当休息,防止外伤出血;②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25-50单位/日,加入静滴,或强的松10mg,3次/日。③重者可考虑输新鲜血。 (2)再生障碍性贫血 ①一经诊断,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②用强的松30-40mg/日;③加强护理,预防感染。 (3)白细胞减少 ①减药或停药观察;②控制感染;③应用促白细胞生成药,如利血生20mg,3次/日;维生素B410-20mg,3次/日;升白胺112mg,3/日。 (4)粒细胞缺乏 ①立即停药;②控制或预防感染;③应用促白细胞生成药;④输新鲜血;⑤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强的松10-20mg,3次/日;⑥加强护理.加强营养,清洁环境、止感染。(九)代谢及内分泌方面副反应 包括体重增加、性功能障碍、月经紊乱、泌乳、甲状腺机能低下等。一般属可逆的,适当调整药量或对症处理可恢复。(十)皮肤副反应1、主要表现 (1)药物性皮疹 以氯丙嗪为多见。临床表现以充血性皮疹为主,多见于面部、耳后。也可呈多形性红斑及固定性药疹。 (2)光敏性皮炎 多在夏季日照强烈时发生,见于躯体暴露部位。可呈红斑、水泡,愈后留有色素沉着, (3)剥脱性皮炎 以氯丙嗪引起为多,常在服药第1月内发生。先有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自觉皮肤瘙痒,继而形成水泡、糜烂,面部或全身性大片剥脱,伴发高热,可同时有内脏粘膜受损。还常伴有黄疸,肝功能障碍及粒细胞缺乏。往往病情凶险,死亡率高。2、处理措施 (1)一般药疹 不一定要停药,可先用抗组织胺药物及维生素C。皮疹瘙痒可外用炉甘石洗剂等。 (2)光敏性皮炎 重点在于避免日晒。可局部用可韵松软膏等。 (3)剥脱性皮炎 ①立即停药;②局部用药,如用炉甘石洗剂涂布,若已糜烂、渗出,可用离锰酸钾水浸泡;皮质类固醇早期大剂量静滴,如氢化可的松一天用100-300mg;④抗感染;⑤维持水、电解质平衡;⑥应用保肝药物⑦对症及支持疗法;⑧加强护理,注意无菌隔离,保肤皮肤、粘膜。
精神分裂症的遗传性在门诊或讲课完后,经常有患者家属或朋友问我:“患有精神分裂症,能结婚生子吗?孩子有遗传吗?如果患者现在正在服药,又想要孩子,怎么办?服药对孩子有风险吗?......”看来大家很关心这个问题。 首先,研究证明:遗传和环境因素在精神分裂症的发病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精神分裂症是一组复杂的多基因遗传疾病,其遗传度为70%-85%,简单说,如果父母一方有精神分裂症,孩子长大后得精神分裂症的风险为10%左右,如果父母双方为精神分裂症,孩子长大后得精神分裂症的风险可能达到40%左右,而普通人的患病率约为0.655%,所以如果患者要生小孩,孩子患病的风险会很高。 其次,虽然生孩子患病的风险很高,但有患者仍然很渴望有自己的宝宝。如何才能更安全呢?首先要把疾病好好治疗痊愈后再说,最少稳定2年且低药物剂量维持治疗,这样考虑妊娠会较安全。因为停药后妊娠后,母亲疾病的复发率低,而且药物和疾病的不良影响对宝宝的影响也会低很多。当然,要做到优生优育,还必须和精神科医生、产科医生和家属等好好沟通,和其它孕妇一样做好相关准备,如孕前检查、戒烟戒酒、避免熬夜、服药叶酸片、保持好心态、保持好营养等等。 再次,有人问:有人服药的情况下也生宝宝吗?宝宝健康吗?哈哈,这当然是有的。 本文系黄彩英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回龙观医院 主任医师邸晓兰因女性害怕男性阴茎插入阴道会疼痛,致使许多已婚夫妻几年甚至十几年中无法进行阴道性交,只要男方阴茎一碰到女方阴道口,女方
孕产妇这一特定人群的心理健康,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母亲的健康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的和睦。产后抑郁主要是指产后一年内发作的抑郁。发生的高峰期是在产后6周至产后3个月之内,此后发生率越来越低。国内外报导的产后抑郁发病率差异很大,高者达54%,主要与各国的文化背景、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及诊断标准不同有关。在发展中国家产后抑郁的发生率更高。那么产后出现情绪不好,忧伤,哭泣、烦躁,是不是就一定是产后抑郁呢,肯定不能这样一概而论。那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产后心境不良。产后心境不良比产后抑郁更多见,程度轻,持续 时间短。发病率为40-80%。一般出现在产后第3天,症状持续1周左右渐渐平复。产后体内雌激素、孕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的急剧下降就发生在这一时期,激素水平的变化对人的情绪是会产生影响的。此时新妈妈们经历分娩的紧张、痛苦、恐惧后常会感到身心疲惫,不自觉地会出现抑郁、焦虑、易激惹、流泪、食欲减退、头痛、失眠等现象,其中还有40%的产妇没有能在感情上及时进入妈妈的角色,对新生儿没有产生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爱的感情而感到困惑、苦恼;还有的产妇会为新生儿有缺陷、性别不合家人和自己的心愿而自责。这种不愉快情绪往往容易被家人忽略。如果新妈妈的上述不良情绪持续2周以上,情绪低落,消沉沮丧,精力、体力不支,疲惫而无力照顾婴儿,哭泣,忧伤,极度焦虑,后悔自责,强的无助感、孤独感,甚至觉生活毫无意义。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考虑妈妈是否得了产后抑郁。现在大多数新妈妈都是80后甚至90后,都是独生女一代,比起上一代人可能确实多了些娇气,出现产后情绪不好,很有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太娇气了,心理不成熟,别人都能行 为什么就你不行而受到责怪。家人会开导说“要坚强,要有毅力克服困难,你就是思想病等等!”这里要说明一点,产后抑郁跟抑郁症一样,不是思想病,靠自己克服是行不通的。患抑郁症的妈妈往往表现为对孩子的健康过分关注,或者自认为对孩子照顾不周或母乳不足而责怪自己,甚至个别产妇产生消极的念头。有些患产后抑郁症的妈妈, 虽然能强迫自己克尽职守地照顾宝宝的生活,如喂奶、换尿布,但始终感觉自己对孩子爱不起来,似乎丧失了爱的能力,麻木,没有热情,似乎只剩下身体这一空壳支撑着自己,内心空洞。 有的对孩子有负面感受。此时,妈妈会产生很强的挫败感、负罪感。产后抑郁的原因。其实具体病因并不十分清楚。生物学因素主要与产后体内激素水平急剧下降有关。那么 什么样的人更易患产后抑郁呢?这里要特别 强调的是,既往有抑郁史(特别是当伴有产科并发症时,如流产、早产,胎儿异常发育的,有出生缺陷的,母亲有妊娠并发症的)的,最近会诊的两个产后抑郁患者都是伴有产科并发症。产妇的母亲有产后抑郁史的, 产妇在怀孕期间出现抑郁者50%会将抑郁带到产后。心理社会因素对发病也有很大影响。1、意外怀孕,孕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有了宝宝后生活发生很大变化,担心自己的发展计划、理想等都将受限,心理落差很大。2、被迫怀孕。耐不住自身年龄及双方老人的催促等原因而怀孕生子。3、分娩过程本身也是对新妈妈身心的考验。心理素质脆弱的母亲对分娩的恐惧。4、育儿经验不足。新妈妈角色的突然转变,没有育儿经验,身体虚弱,又要对新生儿进行呵护和照顾,繁琐的喂奶、换尿布等的辛苦,再加上孩子的哭闹影响睡眠,困倦,疲劳等加重了新妈妈的紧张、焦虑、烦躁;5、对孩子性别及身体缺陷的不满意。来自家庭的压力,想要男孩结果生了女孩,孩子的出生缺陷等,导致夫妻关系不和,家庭关系不融洽,缺少家人的关爱和支持,使本来就已脆弱的妈妈更加雪上加霜,导致抑郁的出现甚至家庭悲剧的发生。6、育儿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冲突。小宝宝出生了,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是婆婆或妈妈帮忙照顾产妇及宝宝的生活,不可避免发生育儿观念的冲突,特别是在老人强势的情况下,产妇更多的是压抑自己,如果还得不到丈夫的支持,产妇很容易出现不良情绪,以致发展为抑郁。治疗早发现早治疗。产后抑郁症是一定要治疗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治疗效果都很好。治疗方法是药物治疗,同时心理治疗及家庭支持。药物治疗是以SSRIs类抗抑郁药为主,服药期间建议停乳。治疗期间,必要时母婴分开,特别是晚上,家人多多给予支持、理解、帮助。
睡眠是一种生理现象。好的睡眠可以使大脑和身体得到休息和恢复,睡眠中的梦境还具有积极的心理学意义。长期“睡眠不好”、“失眠”,会对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临床失眠通常指患者对睡眠时间和(或)质量不满足,从而影响日常能力的一种主观体验。许多门诊患者因为“睡眠不好”来诊,认为自己“只是睡不好,开点睡眠药就行!”。然而,“睡眠不好”真的只是睡眠问题么?简单服用睡眠药是不是一定能解决问题?1.失眠背后的情绪杀手精神科门诊的失眠患者,首先要排除失眠是否由于精神心理疾病引起。例如抑郁症患者最常见的就诊原因是“睡眠不好”,以早醒、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多梦等类型常见,少数不典型的患者表现为睡眠过度(嗜睡),每天睡十几个小时。焦虑障碍患者也可能出现睡眠易醒、醒后难以入睡、噩梦等睡眠问题。其他严重精神疾病也可能以睡眠差为初始症状,或以失眠作为病情波动、疾病复发的信号。双相障碍患者在轻躁狂或躁狂发作期间常见睡眠需要减少,每天只睡3-4个小时,白天仍然精力充沛,活动增多。但也有部分患者的睡眠表现为随着情绪的高低起伏而出现周期性循环波动,需要高度警惕是否患有“双相情感障碍”。2.失眠可能是严重精神疾病波动或复发的早期信号部分精神疾病患者长期坚持服药、病情维持平稳,但某段时间可能在一些外因影响下、或者没有明确诱因的情况下,出现了失眠表现,包括入睡困难、睡眠总时长减少、夜间易醒等表现。若失眠现象持续加重,部分患者后续将出现病情波动;另有部分患者在当前失眠的背后其实已经出现少量凭空听到声音、疑心等症状,只是由于症状表现轻微或患者回避等原因(患者可能并不认为这是问题,不愿暴露自己的所听所感所想、甚至有意回避家属,也会让失眠现象看起来只是“单纯的失眠”),没能被家属发现。重点是:失眠现象往往容易被识别,并且可能是精神疾病波动或复发的早期信号,请留意并及时与专科医生沟通。3.影响睡眠的其他常见原因一些老年患者,外科手术后出现睡眠节律紊乱——白天睡、晚上活动,同时有明显的意识不清、注意力涣散等表现,要警惕是否出现了术后意识障碍,建议及时请精神专科医生会诊处理。另有一些患者,因睡眠不好反复就诊检查,都未发现明确原因。后经睡眠监测发现存在睡眠呼吸暂停。引起失眠的原因还有多种,例如脑外伤、肿瘤、感染等损害了大脑特定部位后,都可能导致失眠;酒精或药物滥用的患者也可能出现失眠。可见,“睡眠不好”并非真的只是睡眠问题,需要专科医生判断并及时进行相应治疗。当然,有一类失眠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睡眠问题”。当引起失眠的各种原因都被排除或者被治愈后,仍遗留有失眠的症状,可能考虑为“原发性失眠”。除了注重睡眠卫生,还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治疗或睡眠行为治疗,辅助按摩等,提高生活质量。
由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等精神病患者大多在青壮年期发病,故不少家属都为患者能不能结婚、会不会遗传而发愁。 精神病人是可以结婚的,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精神病已经痊愈,病人能适应礼会生活和恢复正常作、学习。病人是否痊愈,应南精神科医师判定。另一个是一年以上没有复发。值得注意的是,在病人结婚之前,应让对方了解到病人曾患过精神病,使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后在完全自愿的基础结合,这样对精神病人结婚后的生活、工作及病情稳定才有好处。有不少人在结婚前向对方隐瞒了患病的事实,婚后怕对方知道自,不敢着爱人的面服药,故而减药其至停药.导致疾病复发,这是有沉痛的教训的:婚姻法对此也是有相应规定的,在发病期结婚或者向对方隐瞒而婚后又复发可以视作无效婚姻,而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 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巳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因此,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家属一定要慎重、合理地给予解决至于遗传问题,精神病的发生确实与遗传有关,但它又并非完全由遗传所决定,而是多种因素造成的。 所以,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并已结婚的精神病人,还要去向医生咨询遗传风险度,如果风险度太高,则最好不要生育:对于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的患者,暂时是不宜生育的。有些精神药物有致畸胎的副作用.在服药期问也不宜生育,具体情况应综合个人的病情、所服用的药物种类、家族精神疾病史等情况来决定。